学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Introduction1.负责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统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2.负责调查、研究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探索新时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等。
3.负责制定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4.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的落实,做好服务和协调工作。
5.负责学风建设和文明寝室建设,组织并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学风建设、文明修身、班集体建设和文明寝室建设。
6.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7.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培训、考核、评比、表彰等,提高学生工作一线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8.负责学生各类奖学金、荣誉评选表彰,并指导二级学院开展评奖评优工作。
9.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和管理,做好困难学生认定、建立困难学生档案及学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工作。负责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审核、发放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资助和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等工作。同时,负责勤工助学选聘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学生旷课管理信息系统的统计、管理工作。
11.负责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指导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违纪处理和处分解除等工作。
12.负责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
13.负责新疆籍少数民族教育管理工作。
14.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做好寝室分配和调整,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卫生、纪律等检查工作。
15.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
1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7.有关职责分工。协助组织部做好处科级辅导员选任,负责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牵头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后勤管理处协助配合。协助武装部(保卫处)做好学生户籍迁转工作。协助招生就业处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